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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这几年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为了各自以后的生活,我们选择了协议离婚,现在在离婚协议上也签了字,是否直接去相关部门办理离婚就可以了?

雍** 江苏 - 苏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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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苏州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第十二条第一项特别强调: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正是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需要离婚协议书的,需要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等问题进行书面约定。
2、要是有一方不愿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去法院起诉离婚,结果可能就是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而不是离婚协议。

2020-04-01 22:0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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