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问题属于借款合同纠纷
1,你和你朋友之间成立的是一个借款合同,借款和属于一个实践性的合同,如果没有借条,你需要有转账的相关凭证来证明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所以你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但是过了不代表欠条无效,只是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对方提出来了,你就很难胜诉
4,但是,如果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你中途想他提出过还钱,或者是对方承认欠你钱的行为,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5,如果中间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019-08-19 12:1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