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逼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逼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三)逼迫多人卖淫或者屡次逼迫他人卖淫的;(四)蹂躏后迫使卖淫的;(五)导致被逼迫卖淫的人重伤、丧命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07-18 21:55: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