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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保全,我朋友向我借了十万块钱,没有打欠条,只是把他的房产证抵押给了我,并没有去登记,现在人不见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怎么办,我可以向法院起诉我的朋友吗?我会依法得到这栋房子吗?

文** 云南 - 大理 房产证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大理

您好,您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至于朋友将房产证抵押给您,如果没有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则您不具有该房屋的抵押权。将来可能的影响:如果您朋友还有其他债权人,那对于您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因为没有抵押权,只能依法按份分割。

2019-07-12 01:03: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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