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意外,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意外认定确定具体意外职责。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限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够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职责比例两方各自承受。举例说明:只要认定意外中机动车一方承受职责(不论任何职责比例),首先机动车一方需要按照交强险相关限定全部赔付电动车一方的损失(直接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丧命伤残赔付11万元),仍有不够的部分则按照具体职责比例两方承受:1)机动车全部职责,则机动车一方承受不够部分的全部赔偿;2)机动车负主要职责,则机动车一方承受不够部分赔偿的7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受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30%;3)机动车负同等职责,则机动车一方承受不够部分赔偿的5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受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50%;4)机动车负次要职责,则机动车一方承受不够部分赔偿的3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受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70%;
2019-05-06 23:29: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