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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由于第三者的原由现在提议与我离婚,婚姻期间有三十万的房贷债务,他本人为达到离婚目的,许可债务由他按月还贷,

殷** 河南 - 开封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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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南 - 开封


1、婚前首付款隶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首付款不需分配给另一方;
2、婚后还借贷隶属夫妻共有财产,若离婚,要房的一方,须按婚内还贷总金额赔偿50%现钱给另一方;
3、房屋证只登记一方一人姓名,则房隶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一方须将婚内还借贷的一半赔偿现钱给女方;
4、若房登记为夫妻二人姓名,则房隶属夫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50%产权权益,含房增值相应利益。

2019-03-24 15:29: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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