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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实习期间!一共要实习3个月!公司以各种借口不把我的人事档案给我!我该要怎样做?

张* 贵州 - 黔南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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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贵州 - 黔南

辞工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做法。辞工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工人有暴力或胁迫做法逼迫其劳动、不按合同商定支付薪水等,工人能够任意向用人单位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工人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以往的劳动仲裁案例,员工这时需要注意两方面的事情:一方面,肯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用邮件的方式辞工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无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公司的服务器里,离员工工不容易提取证明。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工信,在纸质的辞工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工信通常交给直接上级或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辞工信给了公司,员工要怎样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工信的时候,跟公司要一个收到辞工信的回执。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通常是公司的同事,法庭能够认为是利益相关者。另一方面,要解决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能够不再工作,但肯定要解决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公司安排的,如果公司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公司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解决工作交接,公司能够暂扣薪水,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公司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工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时常有公司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去职成本的增加。辞工时,作为员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与公司保持商量与沟通的立场,大部分公司都会予以合法的对待。对于少数不守法的公司,员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

2019-03-23 09:4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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