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王X某诉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2)冀0403民初476号
审理法院:丛台区人民法院
审级:一审(民事)
案情简介:原告王X某(委托方)与被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有了劳务分包合同,由原告向被告提供钢筋并实际施工作业,施工完毕验收后,被告拖欠质保金未返还。
案件结果:接受委托后,通过分析梳理案件情况,协助当事人固定证据,积极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对方返还全部工程质保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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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6/21 星期二 16: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