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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立案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 (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主管和受诉人民管辖的; (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的; (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且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人民管辖的; (四)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属于受申请人民管辖的; (五)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提出申请,对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者对逾期不服,提出赔偿申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二)诉讼已经终结的; (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其他不属于人民主管的所诉事项。
所谓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统筹基金开始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前,参保人按规定须先自付的医疗费用数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所谓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指由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上限。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则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根据《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所以,全国各省市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同,各城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也是有差别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驳回,是指人民收到原告的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对原告的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掌骨骨折,现在凸起能评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民事诉讼中,对方有证据不提供的,不可以要求调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所持有的证据,不属于调查的范围,当事人不可以申请调查,也无权进行调查。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本案中,酒后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对方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存在判缓刑的可能性。
男方可以报销生育险: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证费用<br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br />证明法律行为<br />(一)证明合同、协议<br />1、证明经济合同<br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br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br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br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br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br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的,每件收费300-500元; 2、生父母单方的,每件收费500-800元; 3、其他监护人的,每件收费700-1000元。<br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br />证明有意义的法律事实<br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50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2004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100200元。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500800元。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每件收费50010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2004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50010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br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br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br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500元;<br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50100元。<br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br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br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br />关于撤回申请<br />对于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br />地方具体标准的制定<br />对上述各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根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国家计委和司法部备案。<br />二、公证效力<br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br />①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br />②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br />③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要求作出裁判。<br />三、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br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br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br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br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br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br />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br />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br />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br />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br /> 一、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br />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br />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br /> 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br /> 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br /> ②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br /> ③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民、法人合法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如果违法行为人真的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200元,属于诈骗的违法行为,警方对此负有法定的管辖与处理义务和权利。 2、警方受理当事人报警后,会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相关调查结论显示,对方当事人确实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警方会对该违法行为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认定对方诈骗违法行为后,对方诈骗受害人的财物会依据该法11条的规定,依法返还。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条、49条
养老保险是社保中的一项,谈不上哪种合算。<br />一、社会保险分为五大类:<br />(一)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者有的省又叫什么新农合养老保险);<br />(二)失业保险;<br />(三)医疗保险(为城镇律图网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br />(四)工伤保险;<br />(五)生育保险。<br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针对的对象系有单位的,以单位参保的(单位要给你缴大部份,职工本人只缴个人部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针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的(自己全额缴费)。<br />三、目前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不久的将来,全国将统一一个标准缴费和享受待遇(现在已达到省级统筹了),为此肯定是社会养老保险好(只不过不知道你指的社区养老保险是不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其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工会求助,或者直接向劳动机关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投诉电话XX。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信用卡车贷可申请的信用额度为2万-20万分期有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类信用分期购车不存在贷款利率,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同分期的手续费率各有不同。 信用卡车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交申请车贷材料 2、经办行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客户评价 3、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通过审批的,通知申请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未通过审批的,须向申请人进行说明 5、申请合同生效后方,经办银行发放贷款。采取专项放款方式,即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经办行直接将贷款转入借款人购车的经销商账户。 1.购车首付不能使用信用卡支付 2.建行信用卡购车手续费需要在第一期还款时一次性支付 3.如果要提前偿还分期,手续费是不能退还的 4.信用卡分期付款所购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限与分期期限一致。
主要看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因为各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少城市要求申请人连续缴纳满一年的公积金后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也有少数的地区可以在缴纳半年公积金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在这些地区,个人连续买满了半年的公积金后,准备好首付款以及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就可以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子。目前买半年公积金就可以贷款买房的城市主要有:上海、成都、长沙、沈阳、XX、大连、济南等城市。建议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一下买半年的公积金可不可以贷款买房。
3个月交一次,交多少时间的房租如果原房东是在你交了房租后卖房的,你可以住到租金对应的租期到期后再搬出且无需支付新房东任何款项,如果希望再继续租房,应当和新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原房东是在你交了房租前卖房的,你可持向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人(原房东)交款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向原房东申请不当得利的返还。既然房屋已不属于原房东,他也就没有依据在收取你的房租。
是的。一般劳动仲裁的最终目的就是达成调解,根据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所以一般一审都会调查双方的底线。法庭也需要时间对事实做出合理的解释,不然没有时间的裁决谁都无法对事实做出合理的裁决。21日这天正式审理。也就是说法庭在经过一审得到的信息基本几天时间能根据事实做出大概的裁决,21日去听结果吧。换句话理解,如果你是执法人员,未必会草率结案做出裁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调解呢调解有意义吗建议准备好利于自己的情报,争取21日有个理想的裁决。
你好,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到行政服务大厅所在地的局进行投诉。根据《条例》规定 人对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的,可以向有关提出事项。<br />根据《条例》<br />第十四条 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提出事项:<br />(一)及其工作人员;<br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br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br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任命、派出的人员;<br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br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br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孩子没有出生证明,是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卫生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九条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有如下上户口方案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2、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A亲子鉴定。 3、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扩展资料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强烈不建议这样做,你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因为如果对方用这些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的话,法律追究的是卡主本人的法律责任,而且他人取得你的银行卡和盾,可以用你的银行卡消费,贷款,质押等,由此产生的后果也是有你来承担。 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三、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活动犯罪、犯罪、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 四、判罚规定是: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五、单位犯罪的(涉及到转移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等),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三天。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在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地方就可以办理。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就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XX、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A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被交警暂扣,驾驶人不会被扣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摩托车是就拿不出来了,会被交警强制报废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法律依据: 1、《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种情况在刑事法学理论上称为转化型抢劫罪,亦称为事后抢劫罪。 2、《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有和正式身份证相同的法律效力。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但是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是1年的,只要在有效期内就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招考公务员,要依据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有如下规定:<br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br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r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br />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br />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br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br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br /> 可见,只要本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被开除公职,并符合其他条件,就可以报考公务员,跟父母是否违法犯罪无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采取的是“统账结合”的方式。即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就是把大家的钱凑起来放一起统一使用。个人账户就是有个人可以支配的一个账户。这样设计是想要把统筹抗风险的优点和个人账户灵活使用的特点结合起来。 二、说回到医保上面 (一)医保卡上的钱就是个人账户的钱,作为从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它由公司所缴钱的一小部分(约为基数的2%,不同年龄段不同),和个人所缴的全部组成。 (二)公司缴的钱主要去向就是统筹基金。公司缴的费去掉应该转到你个人账户的一部分之外,其他的部分就都归入统筹基金里了。 (三)说到这里你肯定觉得很黑,那统筹基金那么多钱不给参保职工都搞毛线了其实统筹基金里的钱也都是给参保职工用的。你的个人账户只能用在门诊看病和买药上,如果有天得病需要住院了一般情况下个人账户里的钱根本不够住院花的,但是住院费用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报销的这部分钱就是统筹基给买单的;而且到达退休年龄后,个人和单位不再缴医保费了,可你个人账户的钱还会照常发给,住院仍可以报销,这就纯是统筹基金在支出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可以: 1,离婚并不是当事人或者孩子变更户口性质的法定条件之一; 2,当事人需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需要当地有相应的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相应的政策; 3,目前我国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就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了,统称为“居民户口”。 二,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br />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br />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br />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br /> 因此,如果在“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1、城镇律图网个人账户的钱是永远有效的不会被注销,而且可以继承。 2、律图网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 3、医疗保险缴费累计满25年,退休后就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照样享受医保待遇。 4、如果退休后缴费没有达到以上年份可以一次补缴到25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也可以每年继续缴费到满25年为准同样享受医保待遇。 5、达不到25年退休后不再缴费就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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