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持证人根据自己的事实上库存或者经营本领来订购烟草商品是持证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无权干涉。)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能够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获到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司、个人进行体检。经体检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限定要求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能够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四十五条之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能够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经体检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限定要求的;
(二)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1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2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机关1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五)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职责的;
(六)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的;
(八)拥有烟草专卖批发公司许可证的公司,私行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公司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公司许可证公司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限定的其他情形。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与烟草专卖局签订无限期员工合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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