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肇庆法律咨询 > 肇庆其他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改名字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你好我想改名字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ask****928 广东-肇庆 其他咨询 2020.02.12 18:36:40 366人阅读

你好 我想改名字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肇庆律师 其他律师 肇庆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3、县(市、区)局审批后,由派出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
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
  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②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③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④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2020-02-12 18:49:40 回复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 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 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 交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 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