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因要拿<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办法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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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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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2 2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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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广东省的草案文件已经制定,全广东纳入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现在我开设的网吧因为按照之前的规定是以网吧围墙边界到网吧的直线距离只有170多米所以不予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其它证件已经办理完毕就差这一个)
按照文化部下发的文件《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提及
二、完善准入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四)扩大长效机制试点范围
2005年8月,全国上网服务场所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确定北京、上海、长沙、成都等城市为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现决定扩大试点范围,新增试点地区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确定,报文化部备案。试点地区可不对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做统一规定;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允许试点地区上网服务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允许试点地区将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调整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可以设立。
按照此设立条件我网吧设立是符合规范的。
现得到内幕消息说广东省文化厅除了“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其余全部执行。除了河南省(跟广东一样不执行200米问题)、山东省(政策还未制定好)别的省并没有类似这样执行新政策的。只要是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地区都是一样政策。现在就因要拿<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办法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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