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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同居彩礼应退还,起诉法院后能不能退还呢?

李** 贵州-铜仁 彩礼咨询 2019.11.25 17:54:27 357人阅读

我的一个闺蜜她结婚有一年多了,但是因为和她丈夫感情不和,一直没有住在一块儿,现在要离婚了,对方要彩礼,我帮忙给问一下结婚未同居彩礼应退还,起诉法院后能不能退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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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明确标准,司法解释只是规定,婚后共同生活一段时间情况下,离婚不用退还彩礼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还彩礼。

2019-11-25 18:0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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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t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有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那就是结婚没有结婚证可以,但是彩礼不能少。所以在农村地区有着很多没有结婚证的夫妻。而在法律上他们的婚姻不受保护,属于未婚同居。那么当他们感情破裂时,如何离婚,如何分割彩礼t  
一、什么叫未婚同居t  未婚同居是指未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因为传统的原因,都会在举办婚礼后即宣布成为夫妻,并未去领取结婚证。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大部分人都属于未婚同居。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农村的未婚同居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状态。符合事实婚姻的,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不符合事实婚姻的,在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后,可以补办结婚证,让自己的婚姻合法并受到法律的保护。t  
二、未婚同居离婚彩礼怎么分t  解决了未婚同居的问题,下面就可以分情况解决离婚彩礼怎么分的问题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彩礼怎么分呢t  根据我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t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t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t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t  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t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有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那就是结婚没有结婚证可以,但是彩礼不能少。所以在农村地区有着很多没有结婚证的夫妻。而在法律上他们的婚姻不受保护,属于未婚同居。那么当他们感情破裂时,如何离婚,如何分割彩礼t  
一、什么叫未婚同居t  未婚同居是指未办理法定的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同居在一起的行为。在农村地区,大部分人因为传统的原因,都会在举办婚礼后即宣布成为夫妻,并未去领取结婚证。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大部分人都属于未婚同居。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农村的未婚同居并不一定是无效的婚姻状态。符合事实婚姻的,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不符合事实婚姻的,在满足法定结婚条件后,可以补办结婚证,让自己的婚姻合法并受到法律的保护。t  
二、未婚同居离婚彩礼怎么分t  解决了未婚同居的问题,下面就可以分情况解决离婚彩礼怎么分的问题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彩礼怎么分呢t  根据我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t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t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t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t  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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