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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打算去购房,2019南京市房屋买卖怎么处理呢?

张* 河北-邯郸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9.27 10:06:52 585人阅读

我丈夫已经在南京定下来了,因为工作已经稳定了,现在想要在这生活的,目前是租房住的,就考虑去买房可以的,首付给准备好了,那2019南京市房屋买卖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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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南京二手房买卖的流程
  
1、买卖双方在经纪人的协调下,达成基本的价格、付款、物业交割等意向,决定见面细谈;
  
2、买方准备定金1-2万、本人身份证明;卖方产权人(含共有权人)准备好产权证、土地证、产权人身份证;(如卖方房产有抵押情况,需要带上原向银行借款的合同及相关材料,以备经纪人查询并给出还款建议。);
  
3、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到中介公司见面,协商签定买卖合同具体事宜;
  
4、在经纪公司见面协商买卖事宜(合同签定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承诺都不要轻易相信,特别是卖方和经纪人的口头承诺不要随便相信,应该要求写进合同。);
  
5、买方应要求经纪人严格审查卖方的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同时要求卖方明确房屋的建筑年代并可写进合同;卖方应要求经纪人将买方的付款方式明确在书面合同上(一般贷款的方式,下款时间在买方产权证办好后3-5天就可以完成,不要相信经纪人说的贷款要10天左右时间,除省行公积金贷款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才下款外。推荐大家接受中介公司提出的交易过程中将资金托管在房产局资金监管处的要求,特殊情况除外。);
  
6、签定三方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中介都会有格式合同提供,考虑到每套房子都有其特殊的交易状况,提醒大家要把前面协商的具体事项写进合同,同时还应就房屋的户口迁移时间、有线电视、装修、其他附属设施及车位、车棚、地下室等条款签进合同);
  
7、卖方在签完合同时手里应持有买卖合同、定金、中介公司开出的收件单;买房手里应持有买卖合同、买方的定金收条、中介公司开出的中介费发票;
  
8、卖方将房屋的抵押解除(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买卖双方协力解押的话,买房的资金不要直接交给卖房,而应三方一同到银行将此款打进卖方的还款帐户,最好事前约定当天就可以完成注销抵押时再办理。);
  
9、约定申请产权过户时间,中介在网上打印存量房交易申请书,三方一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卖方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并带着身份证原件;买方带身份证原件、首付款及贷款材料。);
  
10、办理完首付款交付给卖方或者是托管在交易市场手续后,三方一同到柜台申请测绘并登记过户手续(交易收件单一般交由经纪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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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方一同到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买方的贷款资格预审手续(南京市内的贷款担保、公证、土地证等手续费总额一般为1300以内,其中商业贷款一般为1000元左右,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不超过1300元。此费用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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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卖交易审核10天后,三方一同到交易市场,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领取新证,并将新证及相关材料送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办理下款手续(如果首款是托管在交易市场的,此时可以由卖方取出了,而尾期房款一般此后3-5天可以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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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卖方应在尾款交付前将房内户口,水电物业等费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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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行贷款下达后,三方应先验收交割物业无误再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领取下款存折、还款存折,卖方拿到全部房款,买方接受所有物业后宣告交易完成(一般情况下,此时视为中介服务的完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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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买方过30天左右时间后去银行或者担保公司领取自己的产权证、土地证及贷款抵押合同等材料;
2019南京二手房买卖的流程
  
二、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根据买卖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还可能发生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交易管理费等税费。此外,买卖房屋的性质、面积大小、用途、办理产权登记时间长短等因素还可能使得契税的税率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可以根据拟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向专业人事或有关部门具体了解税费的项目、税率。
  
三、二手房交易风险如何避免
  
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5、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不能上市交易,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此种房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2019-09-27 10:07:52 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苏州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苏州市(含昆山)社会平均工资为7321元月。建议要想了解每年社会平均工资具体的金额,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机构查询。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021南京房产限购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因此,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这与打到工资卡里的工资有一定的区别。根据省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年报,2017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2017年平均工资是2020年各种赔偿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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