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的孩子,今年才上小学,在课外活动中将别的小朋友不慎打伤了,情况比较严重,对方父母已经决定上诉,请问孩子几岁以上要负刑事责任?能判几年?
未成年人多大要负刑事责任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不管犯任何罪都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二、减轻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过程中会减轻其处罚。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收容教养是对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种保安处分措施。
三、相对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但是,这八种犯罪是指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例如14到16周岁不对绑架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在绑架行为中造成被绑架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分别根据情况给予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进行刑事处罚,而非不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不负刑事责任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触犯了什么罪,法律都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不管犯任何罪都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过程中会减轻其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触犯了什么罪,法律都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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