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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逾期滞纳金超过本金。国家规定的说不能超过百分之36,是指利息,还是利息滞纳金加起来都算?

ask****756 广东-广州 网贷纠纷咨询 2019.08.02 01:14:01 9453人阅读

网贷逾期滞纳金超过本金。国家规定的说不能超过百分之36,是指利息,还是利息滞纳金加起来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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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逾期银行会收取利息跟滞纳金,像你借款数额较大,利息跟滞纳金算起来也不少了,不过你现在也不要停止继续还钱,然后你可以跟银行联系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制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多次去跟银行沟通,表明自己的经济情况,并且自己的还款意向,不要拒接银行电话,要积极的面对,并且去跟银行协商,只要你没有恶意不还款,也没有拒接银行电话,这样至少不会算你恶意不还款的,发短信说会拘留是催收方的手段,但是银行该走什么流程可能还是会走,所以还是尽快还清。

2020-12-07 15:15: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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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921014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4923条

您好,一般是指除本金之外的所有利息,所以您所说的两种都包括在内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2019-08-02 11:45:06 回复


1、滞纳金和违约金存在重要区别,他们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滞纳金属行政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如税费、工商管理费等),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在不平等的行政关系主体之间违约金属民事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违反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具有赔偿性的金钱给付义务,发生在平等民事关系主体之间。
2、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用规划前的航拍图定性违建合法吗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目前,有些地方“红头文件”规定,航拍图上有的,房屋就算合法,没有的就是违法建筑。拆迁律师认为,这样的规定和做法是错误的,不具有合法性。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限期拆除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即便是其中位阶最低的规章也应当依据《立法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不过此类“红头文件”几乎都是由地方政府的某个部门或行政机关制定的,他们没有相应立法权。所以,这些红头文件充其量就是地方土政策,是不能作为执法依据的。如果地方政府或行政机关真的依据航拍图将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或据此予以拆除的话,这样的行政行为显然缺乏法律依据,按照“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基本行政原则,该行为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二、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程序是怎样的第
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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