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防城港法律咨询 > 防城港职务类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玩忽职守罪的特征都有啥的啊,都有什么特点的啊?

玩忽职守罪的特征都有啥的啊,都有什么特点的啊?

席** 广西-防城港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19.07.26 01:22:11 446人阅读

我朋友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是最近他自己在工作的时候不干实事,结果就给玩忽职守了,因为这个就被人家拘留了,一般情况下对于玩忽职守罪的特征都有啥的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防城港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防城港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9-07-26 01:36: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玩忽职守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擅离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具体行为有:
  
1、不以职守为己任,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严肃;
  
2、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逃避职责义务;
  
3、不认真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4、不完全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义务;
  
5、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
  
6、造成严重后果。

2019-07-26 01:23:11 回复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客观要件: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必须具有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受害人因旧伤或因病情而支付的相关花费,赔偿义务人(侵权人)不承受赔偿职责,只就侵权做法导致的损坏进行赔偿。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花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花费以及因丧失劳动本主管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