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衡阳法律咨询 > 衡阳公司设立法律咨询 > 注册资本缴足年限要求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注册资本缴足年限要求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聂*** 湖南-衡阳 公司设立咨询 2019.07.21 17:22:35 399人阅读

我的一个大哥,他在他大学毕业后,就和他的同班同学一起创办了一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就在前几个月,他们公司要缴纳注册资本,我问一下注册资本缴足年限要求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衡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衡阳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公司法没有规定缴足的时间。
股东或者股东之间约定。
约定好出资后,记载于章程中。
认缴制指的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金,而注册资本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出资额为限)为本的。
公司注册资本为多大,意味着股东对这个公司负的责任为多大。这个责任是不以股东缴没缴完注册资本为标准的。而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期限可以改变,也就是说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股东约定的期限内没有缴完,股东可以再次约定,改变章程,把期限往后推。而公司股东一旦认缴完注册资本,就意味着对公司负以注册资本为限的责任。

2019-07-21 17:36:35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公司法》第26条的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28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200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 5%以上15%以上的罚款。——— 对你们来说是属于未按期缴足出资

2019-07-21 17:24:35 回复


一、公司法注册资金缴足期限是什么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一)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具体法律文件
新《公司法》修订后,在第二十六条中删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公司设立时股东无须实际缴纳出资,且无需非在公司设立起两年内完成实缴(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部分拟成立公司的股东将此条款任意的理解为股东可以不必实缴注资,股东减轻了实缴的责任,从而为了显示公司的资本雄厚而过高的设定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额度。这种理解和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
三、未实缴出资就不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额外约定,否则股东分红比例、增资优先认购的比例都要受到实缴额度的限制。

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具体法律文件
新《公司法》修订后,在第二十六条中删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公司设立时股东无须实际缴纳出资,且无需非在公司设立起两年内完成实缴(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部分拟成立公司的股东将此条款任意的理解为股东可以不必实缴注资,股东减轻了实缴的责任,从而为了显示公司的资本雄厚而过高的设定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额度。这种理解和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
三、未实缴出资就不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额外约定,否则股东分红比例、增资优先认购的比例都要受到实缴额度的限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代办营业执照费用
30585人阅读

代办营业执照的费用都有哪些规定呢,那么代办营业执照费用最低是多少,专业代办营业执照费用是多少,代办营业执照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法人身份证明书
157508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法人身份证明书相关内容,那么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什么,法人身份证明书范本有哪些,以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怎么写等,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小编来为你具体解读!

经营范围怎么写
9039人阅读

在公司设立时需要填写公司经营范围要怎么写才最好呢,那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怎么写,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科技发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写,以及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希望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
21542人阅读

在公司成立伊始,注册资金是其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之一,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注册资金有关知识,那么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以及公司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等内容,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8176人阅读

自主创业是国家政策鼓励的,今天小编就来为您介绍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相关知识,那么最新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要多少,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是多少,以及个人独资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