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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住房属性
以长沙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系统和长沙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认定的房屋性质为准。
2、住房套数
是指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限购区域内已合同网签和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的住房套数;已注销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
3、关于被征收人的购房套数问题
在限购区域内,被征收人原房屋被征收,可以在签订征收协议后一年内,凭长沙市征收办已备案的拆迁协议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按被征收套数购买商品住房。
4、关于限购商品住房套数的认定
2017年9月23以后(含9月23日)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和集体户个人,且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5、特殊房产交易限制
因法院判决、继承取得不动产(房屋)权属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也不受满三年上市交易限制;经济适用房及棚改货补房上市、遗失补证、变更、更正、离异及夫妻约定取得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换证前不动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时间起算,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
2019-07-15 15:2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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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限购区域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本市家庭限购2套。
注:
①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购1套商品住房。
②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关于户籍的认定:
①户籍,以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含集体户口)为准,不以身份证号为准。
②户籍家庭,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中有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无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外户籍家庭。
③个人家庭,指居民户口簿上户主与常住人口为同一人。
2、非本市户籍
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2019-07-15 15:1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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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长沙限购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首先,保障刚性需求,防止落户炒房。针对目前存在的通过宽松落户、制造机会落户甚至造假落户来购房炒房的途径和行为,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其次,关注重点动向,堵塞炒房漏洞。针对媒体曝料的85岁老人和12岁小孩购房的现象,以及存在的企业购房和部分家庭通过离异来获得购房资格等问题,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再次,适当提高门槛,保障有序落户。加强市外迁入人员户籍管理,严格户口迁入政策和落户条件,实行“一房一户”,租房落户、务工落户、投资兴业落户等须提供就业证明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严把审批关,从严查处户口迁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还调整了相关政策,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
2020-12-07 12:26: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