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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在网上看到很多刑事自诉案件的例子,但对其范围并不太清楚,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孙** 广东-阳江 刑事诉讼咨询 2014.09.04 10:43:37 171人阅读

各位律师
在网上看到很多刑事自诉案件的例子,但对其范围并不太清楚,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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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受理的书面

2019-06-22 01:34:0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属地管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学龄儿童的居住范围,即所谓的入学学区。而通常所说的“学区房”,指的是教育教学质量较好的小学及对口初中招生范围内的二手房或商品房。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投入主体不同,“学区”概念其实应当分为两类,一类是开发商建设并引入的学校所形成的学区,另一类是政府此前投资建设的学校所产生的学区。
近两年,教育地产大行其道,一些新建楼盘在建设项目的同时,在小区内或小区附近引进名校,用购房入学资格作为房产的价值提升方式,让房子更好卖,价格也可以卖得更高。可在销售过程中,少部分楼盘也会将学区作为小区一大配套甚至是宣传卖点以打动购房者。但在完成交易后购房者方才发现,自己房子所属的学区与想象中并不一样,小孩甚至不能如愿上名校。
那么,如何才能买到真正的一手“学区房”?
对此,专业人士指出,购房者买房前,
首先要了解名校的招生范围和入读条件,是只要户口在小区就能入读,还是要满足当地教育局的划区规定,或者是优先入读。
其次,对开发商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关注楼盘的教育配套是否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同时交付使用,对只宣传教育配套但没有真正施工建设及签约引进的项目,需格外注意。
另外,如果确实是冲着学校才买房,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要求开发商将有关学校的承诺纳入合同附加条款,在实际情况与开发商宣传不符时,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诉刑事案件与公诉案件相对立的,但对于自诉案件一般是比较轻微的案件才可以使用这个程序,因此,我国对于不同的案件处理的方法也是有所有不同的,这为了是为可以更快的可以让受害者得到该有的赔偿,使犯罪人员更快的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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