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3类即我发展的VIP或者区县代再发展一个我亦可赚钱,以此类推分三级,这样的模式,属于传销吗?
ask****057
山西-吕梁
电子商务纠纷咨询
2019.06.16 17:54:29
488人阅读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最近看了一个新的项目,是一个电商平台,扫二维码进店下单,就会生成自己的二维码,即为普通会员,也可以分享自己的二维码,其他人通过我分享的二维码进店下单,我可得零售返利,若推荐380 或者3800及以上会员 区县代,推荐即有奖励,分3类 即我发展的VIP或者区县代再发展一个我亦可赚钱,以此类推 分三级。这样的模式。属于传销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