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送一些生活用品,也可以充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在规定时间会见嫌疑人,连其本人的亲属都无权会见,只能在指定的时间送衣物和存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展开全部随时都可以送,送去的东西会先通过狱警检查。但有的可能会对次数或物品种类进行限制。放人有很多情况,如不逮捕、不,或者被批准取保候审,或者判决缓刑,或被拘留时间可全部折抵被判处刑罚时间等。注意事项:
1.生活用品肯定是必须的。比如换洗的内衣(秋衣秋裤,裤头背心),袜子,洗漱用品;
2.如果拘留所允许上账(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允许,有的不允许),可以存上一些钱,但也不宜过多,2、3百元即可。可以利用这些钱在拘留所购买一些吃的,或是需要的合法的东西。但是以上物品都要讨经过严格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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