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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邻居装修,把公共区域,公摊面积占为己有,怎么办?

ask****723 广东-云浮 家事纠纷咨询 2019.04.05 17:05:05 7215人阅读

隔壁邻居装修,把公共区域,公摊面积占为己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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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纠纷;
2,邻居将公摊面积占为己有,如果造成你的生活不便,对你造成了侵害;
3,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4,所以,作为隔壁的业主,应当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争取处理相邻关系,现在私自将公摊面积占为己有,显然侵犯了你的相邻权;
5,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6,可见,邻居的行为也是侵害了包括你在内的其他业主的权利。
7,你有权要求隔壁业主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要求赔偿损失。
8,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019-04-12 10:1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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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霸占了公摊面积,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共有部分的权利,实际也是侵犯了你的权利。
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
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至住建局反映。并且留好投诉回执。
向地区城建,城管反映,要求处理。并可以通知媒体跟进。

2020-09-23 04:0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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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属于公共区域,擅自搭建、私自改动或占为己有的都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违反规划相关法律规定(前提是规划未审批---------前期该地块的土地、建设部门已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后,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原先规划,进行建设),属违法建设。
2、造成重大公共利益损失的或者盈利50万以上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04-12 10:1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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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私家车是不能拉煤气罐的,这个是危险品。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四)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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