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盗窃罪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辨认是非的能力尚有欠缺,具有可挽救感化的条件,请求法庭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出发。 二、本案发生前被告人从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案发前被告人一直表现良好,被告人的本质并不坏,此次系一时糊涂走上犯罪的道路,其主观恶性程度明显较浅。 三、被告人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主动对三次盗窃供认不讳,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告人交代诚恳,认罪态度好,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综上所述,辩护人希望法庭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谢谢!
没有找到赃款赃物,只要有其他有效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盗窃犯罪事实的的存在,能认定盗窃罪。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关于刑事辩护,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经过登记注册,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虽然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注册的,仍不得以律师身份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鉴于我国当前的律师队伍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为了有效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工会、妇联、共青团、学联等群众性团体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可以推荐公民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际上扩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选择范围,因为除了监护人不再限定近亲属,而是亲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及时委托到辩护人,解决请律师难的问题和及时有效地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十分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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