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娃儿投靠爸妈迁户口,在法律上面无准确的文件限定,主要都是根据当地户籍部门文件为准的。户籍改革以后,各地对于已婚娃儿投靠爸妈迁户口的要求以及要求分别,当地可否能够在未离婚情况下投靠爸妈迁户口需要到爸妈户口所在地进行询问并按照当地要求申请的。以福州市已婚娃儿投靠爸妈迁户口为例子:福州市内已达法定婚龄娃儿投靠爸妈:爸妈在户籍地有市(县)内合法固定住所的,已达法定婚龄娃儿能够投靠爸妈落户。解决所需申请手续:
1、书面申请报告;
2、爸妈《结婚证》;
3、两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娃儿与爸妈关系证明;
5、五城区、市(县)内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6、娃儿有随迁另一半和未达法定婚龄娃儿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另一半《居民户口簿》、娃儿关系证明。以温州市已婚娃儿投靠爸妈迁户口为例子: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限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市区户口迁移管理的意见》(温委办发146号)限定,市区户口退休或已到退休年纪的人员,如果在同一行政区范围内无娃儿照看生活的,能够申请1名成年娃儿及其家庭人员的户口迁入其户内。符合上述要求的,能够凭以下手续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1.申请报告;
2.被投靠人身份证明;
3.迁移人身份证明;
4.被投靠人与迁移人关系证明;
5.户主认可落户证明;
6.被投靠人房屋产权或使用权相应证明。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俩工作的支持!参考资料:
当兵结婚与正常人一样。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
第四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第五条第一项: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第六条规定:军队院校生及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所以当兵比较晚婚。扩展资料: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您好,建议你朋友与银行沟通,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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