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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私人借款,借款人不还款,我老公承担了四分之一的还款,剩下的是否应该由其他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呢?

ask****868 河北-承德 债务纠纷咨询 2019.01.23 07:23:47 406人阅读

我老公和其他三人联名为别人担保,向私人借款!借款人不还款,我老公承担了四分之一的还款!剩下的是否应该由其他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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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衡水 咨询解答:30条

要看债权人如何主张了,也要看担保时是否写比例了

2019-01-23 07:24:50 回复

1、共同担保时,担保人之间应约定相互追偿条款及承担的份额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只有共同担保人之间有明确约定可以互相追偿权及相应承担的份额时,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才可以主张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份额,如果仅约定相互追偿权但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则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如有两名担保人的则各承担二分之一的比例份额。 2、提供担保时应当与债务人明确是否存在其他担保人,要求各担保人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有些时候,债务人在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时,并不清楚是否还存在其他担保人,此时应当与债务人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担保人,如果存在而又无法就相互追偿权条款达成一致时,建议要求各担保人在同一份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司法实践中,即便未约定相互追偿条款,也会认定各担保人之间构成连带责任,相互之间具有追偿权。 3、担保人相互追偿范围仅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在存在担保人可以相互追偿情形时,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当先就其承担部分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穷尽各种方式无法追偿时,如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或已破产清算等,才可以就不能追偿的部分要求其他担保人承担相应份额。

您好!如果是在婚后借款买房的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婚前的话可以视作个人的债务,用此资金购置的房产也可能被认定为是个人财产,建议你与我详细表述一下你的具体情况,点开我的主页有我的免费咨询热线,我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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