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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不想加班被辞退了,员工拒绝加班可以辞退吗?

曾* 吉林-长春 劳动关系咨询 2018.09.15 06:14:29 8836人阅读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家庭需要有人照顾,就不能接受公司的加班要求,结果被辞退了,请问员工拒绝加班可以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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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公司老板加班如符合上述条件,员工可能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如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员工可要求加倍补偿。

2018-09-15 06:1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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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以职工拒绝加班为由辞退职工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2018-09-15 06:15: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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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拒绝加班被辞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符合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是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二是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如果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加点,员工则有权对此加以拒绝;
(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020-10-29 16:2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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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加班算调休,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但对于加班,用人单位要以调休来处理的话,就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能以调休来处理。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可以拒绝,休息日加班补休合法,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应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当首先按照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200%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不应补休,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加班算调休,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但对于加班,用人单位要以调休来处理的话,就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能以调休来处理。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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