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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打电话口头传唤怎么办,谢谢大家的回答

刘** 山东-临沂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6.27 19:35:29 47253人阅读

你好,我今天上班的时候被车撞了,我想问问刑警打电话口头传唤怎么办,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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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怕,也不要怀疑,这是有人提供线索说你有犯罪嫌疑,但警察也不太相信,所以找你核实,配合警方调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看这个程序没有什么具体违法之处,虽然不规范,安心工作吧,不要因此而受到影响。如果你遇到了坏人,警察在找坏人的时候也一样帮你找坏人的,学会理解,不要带着仇视看社会如果我对刑警打电话口头传唤怎么办 的回答可以帮到您,请采纳

2018-06-27 19:4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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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1、对于你所提出的,对你的传唤你可以申辩,但无权拒绝,否则就要被强制传唤了。其实你提出的理由是正当的,但是警察办案不会理会你说的这种问题,基本上说了也是白说。所以,你只有配合,没办法,去纪委、督查反映也是白说。
2、询问、讯问证人、嫌疑人、被害人等必须2名警察在场,但是现在警力不够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关键是你没证据证明人家是一个人对你进行的询问,如果能证明是一个人对你进行询问,你所做的笔录将无效,相关警察也会被追究责任(不是大案子基本也追究不了什么责任,就算大案子也就是纪律处分,这不犯罪)。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
对于你在别人楼下的追问,我回答你,口头传唤和传唤证传唤的效力是一样的,你有正当理由可以晚去,以你这样的理由,警察应该等你结束在传唤,但现实中这种理由基本无效。至于你说的网吧的损失,如果可以证明你和案件无关的话,公安机关负责赔偿,但我提醒的是,社会是现实的。刑警打电话口头传唤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面请阅览。

2018-06-27 19:36:29 回复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因此口头传唤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一款。 对问题 口头传唤是什么意思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一、行为人接到传唤后,在无外力强制下自行到案的,具备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两个基本属性:
1.行为人接到传唤后,在并无外力强制/其人身处于自由状态,自行前往司法机关到案;
2.无论司法机关是否掌握证据/将其作为犯罪嫌疑人,行为人主观上均具备自动投案的主动性/自愿性。
二、接到传唤后自行前往到案,还必须符合自动投案的客观时机条件:
1.案发后司法机关未掌握犯罪证据,仅凭经验对行为人有所怀疑,欲对其作一般性排查询问而传唤的,行为人在此情形下接到传唤后即自动投案的:
.投案时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觉但司法机关未意识到行为人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
.应视是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情形下的自动到案,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2. 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犯罪线索或证据,已将行为人列为犯罪嫌疑人,但凭这些线索和证据又尚不足以对其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故以传唤形式通知其到案,以接受进一步调查讯问;或者在案发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充分的证据,且足以对其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而以传唤形式通知其到案,一旦到案即对其进行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的:
(1)不符合“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客观时机条件;
(2)符合“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客观时机条件,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口头传唤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传唤[传唤仅能以书面方式进行]:凡是被口头传唤后即自动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传唤[书面]不是讯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行为人经传唤[书面]后,在其人身自由未被司法机关实际控制前,自行归案的,均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三、经传唤后自动到案,即如实供述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1.行为人自动投案后,必须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1)主要犯罪事实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行为性质的认定有决定意义的事实/情节[即定罪事实]以及对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情节[即重大量刑事实]:经传唤后自动到案的行为人,必须既如实供述定罪事实又如实供述重大量刑事实的,才可被认定为自首。
(2)经传唤后自动到案的行为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时间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认定为自首:
.无论司法机关是否已经掌握其主要或者全部犯罪事实,只要其在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前且出示犯罪证据前,如实供述了主要或全部犯罪事实的,均应当认定为自首;
.行为人经传唤自动到案后,尚未来得及向司法机关作供述,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只要其在初期[一般指第一次]的讯问中即如实供述了主要或全部犯罪事实的,即使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犯罪证据,也应当视为自首;
.行为人经传唤自动到案后,虽然投案初期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也应认定为自首;
.行为人经传唤自动到案后,在司法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向其出示已经掌握的证据前,一直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直到司法机关出示犯罪证据后/一审庭审中才供述,不宜认定为自首。
【律师提示】
①行为人经传唤[含口头/书面传唤]后,在其人身自由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法定强制/实际控制的情况下而自动到案,且在司法机关出示犯罪证据前如实供述主要/全部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②重大量刑事实:
.主要是指决定着对犯罪嫌疑人应适用的法定刑档次是否升格/降格的事实/情节;
.以及在总体的危害程度上比其他部分事实/情节更大的事实/情节。
③“自动投案”并非只是形式意义上的自行到案,“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之间存在内在联系/不能完全割裂。接到司法机关委托他人转告的口头通知后,自行到案: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于“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可以认定为自首;
.未供述犯罪事实的[只能认定为“自行到案”/非“自动投案”],不能认定为自首[张晓强受贿案]。
④“周元军故意杀人案”一案中明确《解释》第一条(一)项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作为嫌疑对象对其人身实施的实际控制”,即以行为人实施投案行为之时,其人身活动是否处于自由自主状态为标准界定其投案时是否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对问题 口头传唤到案自首吗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1、对于你所提出的,对你的传唤你可以申辩,但无权拒绝,否则就要被强制传唤了。其实你提出的理由是正当的,但是警察办案不会理会你说的这种问题,基本上说了也是白说。所以,你只有配合,没办法,去纪委、督查反映也是白说。

2、询问、讯问证人、嫌疑人、被害人等必须2名警察在场,但是现在警力不够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关键是你没证据证明人家是一个人对你进行的询问,如果能证明是一个人对你进行询问,你所做的笔录将无效,相关警察也会被追究责任(不是大案子基本也追究不了什么责任,就算大案子也就是纪律处分,这不犯罪)。上面就是应对口头传唤怎么办 的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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