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章 加班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加班时间限制: 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 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36小时。 原则上不安排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加班。 第四章 加班程序 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签字确认后送人事部留存。 每月由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 加班费用计算 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1.5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 ×1.5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 ×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个人月工资 加班工资= ×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 调休 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 附则 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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