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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房子,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可否正常转卖或者再次交易,谢谢

ask****849 山东-济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5.13 18:51:08 2802人阅读

你好,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房子,在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可否正常转卖或者再次交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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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流程为,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房屋司法拍卖流程
一、接受拍卖委托
在这一阶段,委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确委托给拍卖行,双方签订委托房产拍卖协议,对委托拍卖的标的物达成基本意向。委托人在委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提供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
二、拍卖房产标的的调查确认
拍卖行对房产委托人提供的房地产产权证明、有关文件、房产证明材料等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到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同时还必须对房产进行现场勘查。
三、接受委托、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
经调查确认后,拍卖行认为符合拍卖委托条件的,与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必须符合《拍卖法》的要求。委托拍卖合同中要对拍卖房地产的情况、拍卖费用、拍卖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加以明确。
四、房地产拍卖底价的确定
拍卖行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必要时请专业的房地产估价人员对拍卖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与委托方共同商谈,后确定拍卖底价和起拍价。
五、发布拍卖公告,组织接待竞买人
拍卖行一般要在拍卖日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前登报或通过电视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拍卖房地产的信息,拍卖行要对公告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组织接待竞买人,向竞买人提供资料,审查竞买人资格,收取保证金,完成竞买人登记。
六、现场拍卖
拍卖行、竞买人按照公告的时间 、地点,以正常的拍卖顺序对拍卖房地产进行公开竞拍。后若竞买的高价超过底价,有拍卖师击槌成交,应价高者即为买受人;反之,拍卖行宣布不成交并撤回拍卖标的。

2018-05-20 10:48:47 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388条

应该可以

2018-05-14 09:23:24 回复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牛优先购买的权利。”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 1条规定: “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参照条款:
法定优先权的种类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也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人被发包人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于抵押权及其他债权受偿。
2、税收优先权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明确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纳税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企业在提供抵押之前就已拖欠税款,税务机关有权先于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即使抵押权人已处置抵押物或以折价行使受偿,税务机关也有权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向抵押权人追偿欠税企业应缴的税款。
3、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0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因此,就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只能屈居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
4、职工安置费优先权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破产时,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安置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
5、房屋购买人的排除执行权
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的不得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因此,土地抵押后又在该土地上建成房屋并销售的,房屋购买人享有对土地抵押权的排除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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