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承德法律咨询 > 承德行政复议法律咨询 > 行政复议中不利变更的情形包括哪些啊?

行政复议中不利变更的情形包括哪些啊?

唐* 河北-承德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4.19 14:20:09 16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对于这个案子不满意,所以要申请复议,那么行政复议中不利变更的情形包括哪些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承德律师 行政类律师 承德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是现代许多国家和地区指导与规制复审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复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其复审的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原则上不能将申请人置于较复审前更加不利的境地。就是说既不能加重申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减损申请人的既得利益,申请人的负担不得因申请复审而超过复审之前。一般认为,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其
一,消除当事人怕申请对自己不利的顾虑,保证复审制度的贯彻落实而不致形同虚设;其
二,确保申请人充分利用复审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其
三,有利于提高复审工作质量;其
四,有利于加强复审监督工作的开展。

2018-04-19 14:33:0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适用的先决条件—不利的界定
  对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中的“不利”的界定,行政复议中不利变更的情形可以依据以下两个标准:
  
首先,“质”与“量”的统一。刑事诉讼法是从刑罚的“质”与“量”两个方面来对“不利”加以认定。所谓刑罚的“质”,是指不利变更类别的性质,主要体现为手段和罪行相适应的程度不同。例如就刑种而言,拘役要比管制的刑罚更重;就罪名而言,贪污罪要比盗窃罪罪行性质重;就缓、实刑而言,实刑自然要比缓刑处罚手段严厉得多。所谓刑罚的“量”仅指刑罚的量刑幅度,它主要体现为被告人接受刑事制裁所经历的时间的长短。行政复议中的“不利”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认定标准,即“质”和“量”的统一。
  
其次,“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利益是通过某一法定形式确定的权益。关于利益属性的观点,具有代表性的有三种:“主观论”、“客观论”和“主客观统一论”。“主观论”认为,利益是社会团体对于满足一定需要的意志指向性。社会法学派的创始人庞德就认为,利益是“人们个别地或通过集团、联合或亲属关系,谋求满足的一种需求或愿望”。[10]依这种观点,利益可以理解为,只要行政相对人不认为是好的,那就没有利益可言,并不考虑客观因素。例如,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或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强制执行,因不符合行政相对人的愿望或需求,都将被认为没有利益,即“不利”。显然,“主观论”抹煞了利益的客观属性。“客观论”则主张利益属客观范畴,不应把人们对利益的认识与客观存在的利益混为一谈。对客观利益的认识和实现必然要通过个人、阶级、集团等的意识,并通过这种意识的反射而采取意志行动,但利益仍然存在于受众的主观意志之外,它是否被意识到则在所不问。“客观说”忽略了利益的逻辑起点即人的需要,人的需要推动着人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利益引领着人的实践活动的目标走向,在实践活动中,人才能获得需要的满足,达致利益的实现。因此,利益有其主观基础,基于需要而产生。“主客观统一论”认为,利益具有客观制约性,但它必然经过人来体现。因此,利益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就是说,利益是受众自我的满足感与客观存在的结合,但是否有“利”,应当考虑受众感觉。“利益是一个以人的实践为基础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关系范畴。”[11]对“不利”的认定也应当坚持主观与客观的相统一。

2018-04-19 14:22:09 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变更的主要情形有这样几种:
1、标的物的变更。如标的物的种类的更换、数量的增减、质量要求的变化、规格的变更等。
2、债的履行条件的变更。如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的变更等。
3、债的性质的变更。如买卖变为租赁、原合同之债变为损害赔偿之债等。
4、所附条件或者期限的变更。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延长或者提前等。
5、债的担保的变更。如设定担保,或者使已经设定的担保消灭等。
6、其他内容的变更。如违约金条款的变更、选择处理争议的机构的变更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7365人阅读

行政复议是大家寻求帮助的方法之一,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怎么写,工伤鉴定行政复议怎么申请,以及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期限是多久?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多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复议答复书
209560人阅读

当事人如果和政府产生了纠纷,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当然公民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复议机关必须给复议人行政复议答复书,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答复书该怎么写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69052人阅读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而言,它规定的内容更为详细一些,地方法院也更容易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羁束行政行为
57995人阅读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很多种行政行为,其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就是羁束行政行为,大家知道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呢,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区别是什么?这些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行政复议申请书
146056人阅读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但是申请行政复议还要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才行。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给大家做个参考。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