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根据造成的后果不同,判定的处罚及拘役也不同。最严重的是醉驾致死,这时候就不是按照醉驾判刑了。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拓展资料: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醉酒或无证驾驶情况下,保险公司往往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认为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仅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这一种情形下,交强险对受害人的损失才可不予赔偿。
从交强险立法的精神来看,交强险具有公益性质,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权利,如以醉酒、无证为由拒绝向受害人理赔,与交强险的设立初衷相悖。
因此,即使存在肇事司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然应对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
1、在实践中,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你的亲友所在地的看守所是如何规定的,这你可以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再去探视,免得你白跑一趟。
2、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这就要你提前向看守所咨询了,免得白跑。
3、有期徒刑的余刑在1年以下的在押人员,在看守所服刑,不用送到监狱服刑。而拘役相对于有期徒刑,是一种更轻的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犯每月可请假回家一至两次。因为拘役是相对较轻的刑罚,因此,拘役的探视也是相对容易些的。
4、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按规定应送拘役所执行,但是,我国的大地份地市以下的地方没有设有拘役所,拘役犯仍留在看守所关押。
5、所谓的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二审判决的,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身份证。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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