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履行缴费义务后,由市社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发放《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可持以上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直接购买非处方药。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在当地指定医院就医。职工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除本人自费和自负部分用现金支付外,其余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结付。
一般来说,待遇是一样的,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员工在解雇条件上较普通员工更加严苛,用人单位不能依据非过错解除以及经济性裁员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错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来说,待遇是一样的,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员工在解雇条件上较普通员工更加严苛,用人单位不能依据非过错解除以及经济性裁员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错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描述,是否要满劳动合同法累计15年可以吗才能享受正式职工待遇,一般情况如上。假设还有问题还可以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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