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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杀人的概论,单位犯罪杀人严重吗

张* 江西-南昌 公司犯罪辩护咨询 2018.02.20 12:50:01 273人阅读

朋友因为杀人罪被捕,去探望他的时候他告诉我说是单位安排他去的,这种情况属于单位犯罪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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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2018-02-20 13:0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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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有关于单位犯罪杀人 的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8-02-20 12:51:01 回复

不以犯罪论处就是虽然违法但还没达到犯罪的程度。免于刑事处罚,可参考刑法15条的8种情况。
该意思是指不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无非难可能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况犯罪:1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设立公司、企业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的目的,则按照个人犯罪而不是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也规定按照个人犯罪处理。虽然这个公司、企业成立表面上是合法的,但它成立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么这种情况也是按照个人犯罪处理,不按照单位犯罪论。3盗用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或者个人私分的,也是按照个人犯罪处理。这种情形我们前面也有叙述。这个文字的东西最难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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