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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律师:我与政府签订承包种植蔬菜基地,当时口头承诺补助五万,过后却说不够规格我该怎么办?

谢** 江苏-宿迁 其他咨询 2009.08.01 15:22:02 20人阅读

你好,沈明律师
我与政府签订承包种植蔬菜基地,当时口头承诺补助五万,过后却说不够规格我该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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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148条

你要有证据才行,没有证据谁信呢

2009-08-03 09:29:09 回复

村委这样做不合理合法合规,可以委托我们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您们的合法权益

您问的土地承包是否有补贴政策以下是不能申请补贴的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
二、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不能获得补贴。
三、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四、经县级人民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五、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能获得补贴。
六、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田并且常年不耕作的,不予补贴,包括以下情况:
1、是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
2、是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七、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予补贴。
八、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
九、国家规定补贴原则上发给有承包权的农民,但是有合同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土地流转时合同没有写明土地归谁,甚至只是口头协议的,拿补贴时就会很麻烦。因此提醒大家,土地流转一定要签好合同,并且写明补贴归属方,作为日后获得补贴切实依据。

土地承包补贴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可以享受国家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购种补贴;种粮农业保险国家补贴75的保险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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