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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债务起诉法院还收质保金吗?

罗** 河北-秦皇岛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2.04 14:36:26 245人阅读

朋友圈那些人现在被起诉到了法院,他很是担心,所以了解一下,债务起诉法院还收质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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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
一、查封程序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解封程序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2018-02-04 14:4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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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务起诉法院还收质保金吗的回答是起诉只需要交纳诉讼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如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财产保全费和保证金。
交纳的保证金,如果胜诉,可以要回。如败诉,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2018-02-04 14:38:26 回复

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都是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证券债权所代表的权利与证券本身不可分离。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即权利人,仅依交付即可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证券出质仅依交付成立。这些有价证券出质后,转交于质权人占有,质权人对占有的有价证券并不具有所有权,占有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只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券的情况下,才能将其兑现,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此,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再转让或者再次用于质押,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6分相当于年利率72%,1毛则接近120%,比5.31%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一毛的月息,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现行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31%(贷款利率)。一毛的月息(10%)。10×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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