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都是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证券债权所代表的权利与证券本身不可分离。无记名证券的持有人即权利人,仅依交付即可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证券出质仅依交付成立。这些有价证券出质后,转交于质权人占有,质权人对占有的有价证券并不具有所有权,占有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只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券的情况下,才能将其兑现,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因此,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再转让或者再次用于质押,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6分相当于年利率72%,1毛则接近120%,比5.31%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一毛的月息,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现行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31%(贷款利率)。一毛的月息(10%)。10×12=120%。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