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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西-太原
咨询解答:537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数量认定标准如下: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 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 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 造成严重后果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的犯罪。请注意,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如果是私下实施的,不构成本罪。
2024-05-20 17:45: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