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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钱,诉讼开庭借钱人没到,接一下怎么处理呢?是不是钱拿不到了吗?

ask****598 江苏-无锡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5.20 14:19:49 393人阅读

借钱不还钱,诉讼开庭借钱人没到,接一下怎么处理呢?是不是钱拿不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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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149875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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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开庭法院会根据证据材料等信息确认是否构成相应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如确认后因被告个人原因未到庭按缺席审判处理,拿到判决后可采取强制执行。

2024-05-20 15:1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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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617280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30893条

如果依法送达的话,可以缺席判决

2024-05-20 16:4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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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0217803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2994条

你好,判决下来了吗?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24-05-20 14:3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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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613752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2193条

你好,可以缺席审判,后续申请执行

2024-05-20 14:3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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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154950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08条

拿到法院的判决文书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05-20 14:2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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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03488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785条

可以考虑走一下财产保全,实在不行申请执行

2024-05-20 14: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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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23380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5320条

您好,您详细说下具体情况

2024-05-20 14:2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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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收到书后多长时间开庭,根据不同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只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书上交到后,符合条件的,人民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4、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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