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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药品给未成年怎么处罚

吕** 江西-九江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9 13:29:00 320人阅读

药店销售药品给未成年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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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淮北

解析:
出售违法药物者将面临非法供应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指控,为此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短期拘留的刑罚,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处罚金。
对于集体性质的犯罪行为,其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2024-05-19 13:31:00 回复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全面的合作发展业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须互相提供盖有本方行政公章并与原件相符的《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法人授托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有变动则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重新授权,否则如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09年12月25日止失效,2009年12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甲方应收帐款清算期,不予发放任何欠款,一律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合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续签明年销售合同。
三、售货合同:
1)乙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码 、 (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业务代表,其权限包括药品购销、货物验收、代收支票及往来结算对帐事宜,其签字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或欠款单即为甲方向乙方结款的有效凭据,如乙方有变动需及时告之甲方并重新授权。
2)货物交接手续及价格:
A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药品时,应对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现场确认、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药品零货与《销售(出库)复核单》上的药品名称不符的应在48小时内与甲方取得联系,若超过48小时,甲方将不予受理.
B 若为甲方配送,甲、乙双方货物交接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配送交接单据》上加盖收货专用章或由受委托人或乙方员工签字证明的收货凭证。
C 甲、乙双方应做好货款交接手续。若为临时欠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填写《欠款单》,并由乙方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者乙方委托人或乙方员工签字。
D 供货价格: 商品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开具《销售(出库)复核单》上确认的价格及相关票据为准。
3).结算方式:
A 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欠款额度,但乙方欠款总额累计不超过 万元,且须在每月 号以 方式结清 货款。
B在当年12月25日,乙方的欠款时间虽未到前款约定的结算日,乙方也应与甲方结清该日之前的所有货款。
C 甲方可凭收货凭证或欠条及其他约定的结帐凭证同乙方结算货款
4)运输方式: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购货计划后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需药品配送至乙方指定仓库.
四、质量与退回:
1)乙方应按GSP标准储存药品,因乙方自身储存条件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改变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承担所供药品质量责任,当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根据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执行(以法定质检部门报告为准),同时乙方必须在药监部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将药品质量问题预先告知甲方质量管理部,凡未提前告知而擅自交纳罚款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给予乙方的退货期限是自我公司购货之日起2个月之内,但乙方不能损坏药品原包装〔单价在30元以上的贵重药品、需特殊储藏保管的商品(如:冷藏性生物制剂)、二类精神药品、季节性用药较强的商品不得退货〕,如遇国家政策要求停售的商品,按国家政策执行。
五、保密:甲乙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合同,合同期内提供的商业信息、报表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保密期限为3年。。
六、争议的解决:若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只要是真药,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2、如果从非法渠道购进的是假药、劣药,就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您好,针对您的药品销售人员随意摆摊销售药品是否合法?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异地经营销售药品行为不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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