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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侵占罪警察应该立案吗

杨** 广西-北海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4.05.18 18:08:00 453人阅读

财务侵占罪警察应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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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侵占罪在派出所通常无法获得正式立案。
这主要是因为侵占罪被定义为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即唯有当受害人亲自提出诉讼请求时,公安机关方会介入并予以调查。
在此情况下,受害者需自行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程序来解决问题。
侵占罪本质上,是指涉案人员通过非法手段将原本属于他人的财产,如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等,擅自据为己有的行为,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但在某些地区,立案标准可能会有所降低,例如为人民币5千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18 18:09:00 回复

您好,关于职务侵占罪警察不立案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给予书面材料。
2、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另据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对于法院最后的判决刑期,有很多不可控的量刑因素,比如是否构成自首,是否构成从犯,是否有前科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才能给你准确的预测刑期,如有需要,请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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