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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没有股东,赚的钱归谁

任** 河北-廊坊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5.18 10:30:00 319人阅读

公司如果没有股东,赚的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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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公司财产在支付清偿费用、员工薪资、社会保险支出与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拖欠税金及公司债务之后的剩余部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分配方式将依照各股东的资本投入比例进行;
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则会根据每位股东所持有之股份比例来实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4-05-18 10:32: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如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实缴资本,则有可能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东出资不实的,承担该责任的应当是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即应当首先有出资不实的股东补交其出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只是一种补充性质,只有在其不能补足的情况下,才由其他股东代为补足,负连带责任的股东享有对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追偿权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记名股票对于股东而言,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的对称性较好,能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双赢的格局,故激励方案较 易为股东大会所接受和通过;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了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
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性缴足
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一次性缴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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