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才构成非法拘禁罪
解析:
非法拘禁行为若持续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则被视为严重犯罪,拘禁罪的判定并不取决于情节的严重与否,而是在于是否实际执行了非法拘禁行为。
无论行为持续时间短暂,发生频率高低,还是其恶劣影响程度如何,都应当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倘若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拘禁,同时具备以下几种状况之一者,均应予以立案调查:
1.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
2.曾有过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的记录,或一次性非法拘禁三人及以上;
3.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4.非法拘禁导致受害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5.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符合上述任一情况;
6.司法工作人员明知受害人为无辜之人却仍进行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