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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哪些

周* 江西-九江 死刑辩护咨询 2024.05.15 16:54:00 474人阅读

中国执行死刑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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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以枪决的方式执行死刑,在此种方式下,死刑犯通常需要采用跪姿的体位,行刑人员则会手持步枪,从死刑犯的头部后方进行射击。
如若初次射击未能立即使其丧失生命迹象,行刑人员有可能会进行再次射击,直至确认犯人已经死亡为止。
另一种常见的死刑执行方式为注射,在此过程中,犯人将被固定于椅子之上,并通过静脉注射药物(通常包括麻醉剂、肌肉松弛剂以及心跳阻滞剂等)来完成死刑的执行。
在注射完毕之后,犯人通常会在数分钟之内由于心跳停止而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024-05-15 16:56:00 回复

死刑是我国刑罚的主刑之一,法律明文规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我国刑罚的原则之一是罪刑法定,也就是说刑罚方式也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死刑的执行采取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而不能够任意采用其他死刑执行方法。这里说的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意思是除了以上两种方式,以后还会增加其他方式,但是新的方法一定是和枪决、注射相似的手段,而不能效仿古代的酷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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