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自行遭受损害的情况下,企业并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应被视为工伤:
首先,员工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因为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
其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到事故伤害;
再次,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执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此外,对于患有职业病的员工也应视为工伤;
最后,如果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也应视为工伤。
另外,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若遭遇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视为工伤。
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被视为工伤的情况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15 12:3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