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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涉及到“帮信”相关犯罪的刑事诉讼中,聘请辩护律师无疑是必要且有益的。
因为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可以通过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寻求取保候审、减轻量刑甚至适用缓刑的机会,而此类机会通常都会受到来自公诉机关和法官的严格审查。
因此,律师的介入不仅可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能确保他们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具体操作层面,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查阅并复制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以便及时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以期为被告人争取到最大化的法律利益。
关于“帮信”罪的构成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只要正犯的行为满足了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并且其行为属于违法范畴,那么无论正犯是否具备责任能力或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只要其帮助行为与正犯的非法行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同时帮助者对正犯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所认知,便足以认定帮助犯的存在。
换言之,只要现有的证据显示他人(正犯)确实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非法行为,依据限制从属性理论,实施帮助行为的人便可被判定为帮助犯。
至于他人究竟是何身份、是否已经被捕、是否具有责任等因素,均不会影响到帮助犯的成立。
在这个意义上讲,即便我们并不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也完全有能力妥善处理所有的帮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14 18:3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