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追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诈骗分子在取得诈骗款后,双将该赃款偿还所欠的合法债务,而债权人并不知道该款为诈骗所得赃款的,则债权人取得该款的行为合法有效,受害人无权要求取得该赃款的债权人归还赃款;或是诈骗分子进行正常消费的,则无法追回。
2、如果是诈骗分子无偿将该赃款赠与他人,或他人明知是赃款而仍接受的,则受害人可以要求接受赃款的人返还所接受的赃款。《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近亲属应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无法准确判断,但检察院的检察意见很重要,一般情况下会采纳检察院建议。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考虑处以缓刑,但缓刑不是必须的,而是属于选择性条件。《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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