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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口供不一致,检察院会怎么办

王* 江西-九江 刑事诉讼咨询 2024.05.11 10:30:00 485人阅读

两次口供不一致,检察院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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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这类状况引起的不良后果较为突出,那么当事人的陈述便很有可能被视为虚假证据。
当前后两次陈述存在明显不符之处时,当事人的陈述便很可能被认定为伪证。
然而,若此种行为情节较轻、危害程度有限,则可通过批评教育来予以纠正。
反之,如伪证并未导致严重后果,相关人员可能需承担罚款甚至拘留等法律责任。
倘若此类行为情节恶劣,那么其行为人很有可能将会面临刑事指控。
在记录笔录的机构(例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提起诉讼之时,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阶段通常会对受害者进行详细询问或者核实相关信息。
在此过程中,受害者的陈述并不足以单独作为关键证据,必须与其它证据相互验证,从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2024-05-11 10:31:00 回复

口供是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刑事犯罪是由团伙作案的,团伙进行案件的就会形成共同犯罪,要对团伙作案的所有犯罪人员进行羁押,调查各成员在团伙犯罪中的作用,那么团伙作案口供不一致怎么办?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陈述的口供不一致的,证明犯罪嫌疑人中有些人是在作假,侦查机关应该认真调查,查清犯罪事实,侦查人员也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对不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最终判决时可能会从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口供是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刑事犯罪是由团伙作案的,团伙进行案件的就会形成共同犯罪,要对团伙作案的所有犯罪人员进行羁押,调查各成员在团伙犯罪中的作用,那么团伙作案口供不一致怎么办?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陈述的口供不一致的,证明犯罪嫌疑人中有些人是在作假,侦查机关应该认真调查,查清犯罪事实,侦查人员也会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对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对不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在最终判决时可能会从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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