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 一边享受过了拆迁还能享受么?

一边享受过了拆迁还能享受么?

ask****190 浙江-杭州 拆迁安置咨询 2024.05.10 19:09:24 396人阅读

一边享受过了拆迁还能享受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杭州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76107305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丰台区 咨询解答:1706条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2024-05-10 19:15:07 回复

拆迁安置房政策:
一、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拆迁安置房的税收政策拆迁安置房或回迁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是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产权置换
30971人阅读

产权置换,也有人叫做产权调换,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会有涉及,那么产权置换安置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产权置换房土地使用证都有哪些规定呢,以及拆迁产权置换补偿比例的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城中村改造政策
10754人阅读

拆迁安置问题和相关政策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那么义乌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有哪些,上海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有哪些,以及城中村改造回迁房相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89394人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要想在某个地方进行工程建设,首先就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行,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拆迁协议
230898人阅读

拆迁协议就是相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拆迁的相关内容作的约定。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也是为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在拆迁的时候通常会制定协议,那么拆迁协议是怎么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