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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60岁不允许辞退员工是否属实

周** 江西-九江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08 18:03:00 408人阅读

劳动法60岁不允许辞退员工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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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凡在我国,年届六十周岁者已达到了确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界线,他们便失去了劳动者的主要享有之资格,进而根据法律法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而不需另行通过辞退或解除手续来诠释这份劳动合同的终止。
同时,如果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当他(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时,其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正好满足十五年规定,那么他(她)就可以按月领取相应的基本养老金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5-08 18:05:00 回复

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实习期工资标准
1、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看了上面的解释,首先你要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税法上划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标准,主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有任职、受雇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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