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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房能约定出资比例吗

赵** 江西-九江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5.07 16:37:00 301人阅读

夫妻买房能约定出资比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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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夫妻购置房产的过程中,既可依照双方的意愿自由设定各自的所有权比例,亦可选择将房屋所有权共属夫妻二人。
然而,无论是何种方式,都必须在办理网络签约手续时予以明确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进行网络签约时选择了共同所有,那么在完成过户和颁发产权证书的环节便无法再选择按份共有。
通常而言,各大银行会对贷款申请者提出要求,即主贷人所拥有的所有权份额需超过总份额的5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024-05-07 16:38:00 回复

如果双方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的,抚养费的标准为月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夫妻双方有不止一个子女,且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需提高比例,但是以当月收入的50%为上限。如果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标准可根据年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拟定;有实际困难情况的,上述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上调或者降低。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标准: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以及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1、因日常生活所欠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欠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欠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欠的债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以夫妻一方自己承担为原则,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消费使用的,比如购置结婚用品等,应认定为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裁判文书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改变。
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但这种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以主张已经离婚的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协议或裁判的文书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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